來源:昭通新聞網(wǎng)
2020-02-13 11:26?近日,綏江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fā)出通告,認真貫徹落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控、查、治”要求,從2月5日起,全面實施社區(qū)“七個嚴格、七個一律”,確保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嚴格居家生活,一律控制出門人數(shù)。鼓勵通過電商配送、委托他人代購代買生活物資。確需出門采購的,每戶(居家觀察戶除外)每天只能指派1名共同生活成員出門采購,其余人員除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和陪同就醫(yī)、就學外,一律不得出門。
嚴格樓棟管制,一律持卡進出排查。以樓棟為單元、以戶為對象實施排查,人人實行持卡通行,戶戶發(fā)放“依法嚴厲打擊隱瞞疫情、不如實報告?zhèn)€人情況”公安告知書。每戶發(fā)放1張通行卡,每天只能使用1次1人,除特殊情況外本戶所有人員一律不得再進出。居家觀察未滿14天的家庭,所有共同生活成員一律不得出門、不得與其他人員(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除外)有任何密切接觸。
嚴格群眾主體,一律戶戶參與管控。以樓棟為單元選出樓棟長,成立3人至5人管理小組,群眾必須戶戶出人參與管理(未滿居家觀察期限的家庭除外),并嚴格實行進出登記,登記人與被登記人要保持1米以外的安全距離,并做好自我防護。凡是樓棟沒有負責人、群眾不參與、對象不主動報告、群眾不監(jiān)督舉報、出入不管控的,一律查封所在樓棟或者該戶家庭,實行封閉管理。
嚴格禁止群聚,一律依法立案處理。一律禁止舉辦、承辦、邀約和參與一切聚會、聚餐等聚集活動。凡是聚集2人以上非家庭成員,在居家以外的場所就餐、打牌、唱歌等行為的,一律由公安機關(guān)依法處理;涉及未成年人群聚的,依法追究監(jiān)護人的責任。全縣所有允許營業(yè)的商店、超市等每天20時前必須關(guān)門停業(yè);除集貿(mào)市場以外,所有商店、超市實行輪流進入,大型超市內(nèi)的購物總?cè)藬?shù)不得超過5人、小型商鋪內(nèi)的購物總?cè)藬?shù)不得超過2人,且不得有居家觀察和發(fā)熱、咳嗽、乏力等不適癥狀的人員進入。
嚴格人員流動,一律禁止走串互通。一律禁止小區(qū)與小區(qū)、樓與樓、戶與戶之間串門走親和互通往來,如發(fā)現(xiàn)人員走串、車輛互通的,一律查扣車輛和依法處理相關(guān)人員。摩托車除駕駛員外一律不得載人;小車原則不得載人,特殊情況下除駕駛員外可加載1人。
嚴格出租管理,一律連帶追究責任。嚴格落實出租房主體管理責任,房屋出租人要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如未有效管理發(fā)生疫情或發(fā)生疫情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連帶責任。
嚴格防控要求,一律依法從嚴打擊。全縣各行各業(yè)和廣大干部群眾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相關(guān)措施要求,對不主動報告、不如實說明情況和不有效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以及造謠傳謠信謠等行為,堅決依法予以打擊;對因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疫情傳染擴散的,堅決依法從嚴追究責任。
(昭通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