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課堂】保理合同
讀新聞 2024-12-17 10:25 來源:瑞麗市融媒體中心


民法典我來說,今天我們來說一說保理合同。
保理合同是一種創(chuàng)新的商業(yè)合同形式,它架起了應收賬款債權人與保理人之間獨特的合作橋梁。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條規(guī)定,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xiàn)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
保理人基于這份轉讓,開始為債權人提供多元化的服務。保理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業(yè)務類型、服務范圍、服務期限、基礎交易合同情況、應收賬款信息、保理融資款或者服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條款。保理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對于商業(yè)活動中的各方主體而言,保理合同的出現(xiàn)無疑提供了更多的選擇與機遇。然而,如同任何合同一樣,保理合同在簽訂與履行過程中也需要各方謹慎對待。務必仔細審查合同條款,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對應收賬款的細節(jié)、服務的具體范圍、費用的計算與支付方式、追索權的行使條件等核心要點有清晰且一致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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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編審:馬燕 審核:陳允琪 責任編輯:單娟
昭通新聞報料:0870-2158276 昭通新聞網(wǎng),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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