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wǎng)
2018-02-18 09:54昭通新聞網(wǎng)訊? ?大關(guān)縣法院供稿
講法析理,是法官的天職,調(diào)解化解糾紛是定紛止爭的有效方法,但談到對各個不同案件的處理時,法官的眉頭就忍不住皺起來。
有這樣一個案例,原告張某之夫王某在外打工不幸身亡,獲得賠償款40萬元,除去開支還剩下33萬元,王某之父以自己的名義存入農(nóng)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張某外出務(wù)工回來后,以自己和三個娃娃為共同原告將公公婆婆告上法庭,要求分割25萬元賠償款。
一談到這全案子,承辦法官的擔憂與焦慮還出現(xiàn)在其話語中:“……該案這樣判,是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但是,這樣一判,兩個近70歲的被告帶著三個不懂事的孩子就來法院纏訴上訪,這老的老小的小,你法院拿到咋個辦?”
考慮到二被告年紀太大,來法庭不方便,承辦法官攜卷去到了一個偏遠的小山村被告住所地。被告聽說是法院的人來了,一躲了之。無奈法官只有攜卷返回。
法官沒有見著被告的面,心里不甘心,于是再次攜卷去到被告家,同時通知了原告到場。原告的婆婆帶著三個不懂事的孫子坐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呆若木雞,眼睛望著地上,法官還未說話,老人便自言自語地說:“我兒子一死,她就跟別人過日子去了,幾年來她沒管過三個孩子,現(xiàn)在她還想來要這筆錢,還要把孩子帶走,我不管你們是那點來的,我不懂法律,我一把老骨頭,隨便你們咋個辦。”說完,她把不到5歲的孩子往原告身邊一推:“這個就是你媽,你去找她嘛。”孩子不知所措的緊緊地抓住奶奶,望著原告,一臉的茫然。老人的抵觸情緒這樣大,別說調(diào)解,連話都說不上,這樣的情境,法官只能喊著原告一起到屋外,法官給原告作耐心釋明后,原告認為兩個老人說的是事實,但是,兩個老人現(xiàn)在不準她帶孩子走,也不把她應(yīng)得的賠償款分給她,她是沒有辦法才來法院起訴的。
法官通過當?shù)卮迳绺刹窟€了解到:兩個老人唯一的兒子死了,兩個女兒,一個早年病世,還有一個嫁到遠方。老人的親戚對法官說:“兩個老人什么都沒有,只有三個孫子和這點錢,原告的這種做法,就是不要兩個老的活了。”
現(xiàn)在官司打到了法院,村民有支持兩位老人的,認為兒媳有些過分;也有體諒兒媳的,認為她有權(quán)拿回她應(yīng)得的,是兩個老人不懂理。但大家都想看法院怎樣判,兒媳婦把公公婆婆告上法庭了,看看法官怎樣來分這筆款?
原告認為自己是孩子的母親,要帶孩子走天經(jīng)地義的事,那么孩子的錢也應(yīng)由她代管;被告認為原告幾年來沒有管過孩子,孩子的父親死后她跟別人同居生活又生了娃娃,他們認為孩子隨他們更好,錢也要由他們代管。原告的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被告的要求符合情理,怎樣在二者間找一個切合點來解決呢?
案子如期開庭,盡管困難重重,但為了不給這個案件留下隱患,法官調(diào)解的思路仍然貫穿于整個庭審過程中。于是,法官反復(fù)給原被告做工作,講法、析理,舒緩矛盾,建議雙方就孩子的去向坐下來好好商量,孩子所得份額大家共同管理。但原告仍堅持自己的訴訟請求,兩個老人更是事不相讓的說“沒什么好商量的,隨便她怎么辦。”
在法庭上,雙方都堅持要帶孩子,孩子所得份額由自己代管。法庭主持調(diào)解時,再次建議孩子的所得份額的經(jīng)濟由雙方共同代管,原告表示同意,但被告只同意將原告的份額返還,不同意共同代管孩子所得份額的經(jīng)濟。在調(diào)解中,法官按法律規(guī)定,對各自所享有的份額進行了計算。原告突然表示屬于她的份額她不要了,并表示,不愿意與被告共同代管孩子的所得份額,她是孩子的監(jiān)護人,孩子應(yīng)該隨她,孩子的所得份額由她代管。被告仍堅持不讓。
庭審結(jié)束,預(yù)想的調(diào)解方案并沒有實現(xiàn),承辦法官想想,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一判,兩個老人“人財兩空”,會出現(xiàn)什么樣的后果?心里一想,還得去做工作,走調(diào)解的路,“隱隱覺得判決后會有意想不到的事件發(fā)生,還得再次登門調(diào)解。”
隨即,法官再次去到被告家,召集雙方坐下來,就孩子的去向,所得份額由誰代管的問題再次進行協(xié)商。雙方仍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仍然沒有改變。法官轉(zhuǎn)頭看著幾個孩子,問他們:你們愿意跟媽媽生活還是愿意跟爺爺奶奶生活?幾個孩子看著奶奶,孩子的奶奶推推他們說:“你們說嘛,不要怕,你們想跟那個生活?”11歲的女孩抬頭看了自己的母親一眼,面無表情的說:“我才不跟她過噢。”8歲的女孩也看了母親一眼,還是說一樣的話,不愿跟母親生活。5歲的女孩不說話只是把身子往奶奶懷里縮,怯怯地望著他的母親。原告沒說話,大家都沉默下來。看著這樣的情況,原告低著頭一個人來到屋外。法官預(yù)感到,這應(yīng)該是調(diào)解的最佳時機。
屋內(nèi)的兩個老人對法官說:“情況你們看見了,孩子不愿跟她生活,她代管這筆錢根本不現(xiàn)實,我們也不放心將孩子所得份額的這筆錢交給她代管。她現(xiàn)在跟別人又生了一個孩子,負擔重,又長期在外打工,怎樣管孩子?而且這筆錢我們怕她不用在孩子的生活學習上。法官坐在老人的身邊告訴他們:原告是孩子的法定監(jiān)護人,她要帶孩子是有法律依據(jù)的,但客觀的實際是這幾年孩子一直跟你們生活,你們也希望帶孩子,就這一點來講,大家都是為了孩子好,大家就協(xié)商處理,看孩子究竟跟誰生活;至于孩子所屬份額,最好的辦法是大家共同管理,你們保管存折,原告保管密碼,孩子需要用錢的時候,大家一同去支取,你們看可不可以?你們老年喪子,她中年喪夫,大家都不容易,大家多溝通,她以后打工回來多看看你們和孩子,大家還是一家人。兩個老人想想也有道理,點頭同意。
法官走出屋外,征求原告的意見,并告訴原告:以前農(nóng)村養(yǎng)一個孩子是“一顆露珠養(yǎng)一葉草”能糊口就行,現(xiàn)在養(yǎng)一個孩子,即使是農(nóng)村,支出的費用跟以前是不一樣的。這幾年,孩子的爺爺奶奶帶著三個孩子很不容易,相信你自己也有體會。現(xiàn)在,除了這三個孩子你還有一個孩子要帶,你有沒有這個能力帶好他們?而且你一般都在外打工,你帶著孩子奔波,對他們的成長非常不利。孩子既然愿意跟爺爺奶奶生活,爺爺奶奶也想繼續(xù)帶他們,也要讓兩個老人心里有個安慰,每年回來,多花點時間跟孩子和老人在一起,多為孩子的成長考慮,這才是你應(yīng)該重點思考的問題。而且,你自己所得份額兩位老人同意給你。想了一下,原告低著頭對法官說:“我自己的份額,我拿走,孩子愿意隨他們的爺爺奶奶生活,那就隨他們,但孩子所得份額我不放心讓兩個老的代管,他們老了,我怕那些不懷好意的親戚朋友哄騙他們,把錢給騙走了,孩子怎么辦?”法官隨即將具體的方案講給原告聽后,原告想想后點頭同意。該案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看到這樣的結(jié)果,村里的干部群眾也點頭稱贊。
一件不同尋常的親情案件通過法官的苦心調(diào)解,情與法相融,圓滿的劃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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