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wǎng)
2018-06-26 09:46? ? ? ?◆昭通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明貴 ?文/圖
去年秋季學期以來,水富縣城某學校既辦托管班,又將學生上學、放學時間調為與機關單位上下班時間基本同步,此舉解了家長接送愁,受到了學生及家長的一致好評。
? ? ? ? 該學校早上8:00上課、中午12:00放學,下午2:30上課,一、二年級下午4:00放學,三、四、五、六年級4:40放學。不久前,記者來到水富縣城采訪,學生家長向記者反映了他們的孩子在某校讀小學,上學、放學與機關單位上下班時間基本同步的好處,連聲稱贊學校做得好,學生很樂意接受,家長上班也放心、滿意。
? ? ? ?從2017年9月該校成立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開始,每名學生每半學期自愿交納“拓展訓練費”(實為下午的“托管費”)500元,某家長的孩子在三(二)班讀書,丈夫在縣交通運輸局上班,妻子在縣直某單位上班,上班期間,孩子也是中午12時放學,夫妻倆剛好下班就去接孩子回家,下午兩點過把孩子送到學校后,夫妻倆2:30左右就各自到單位上班了,孩子在下午4:40放學,那時機關單位還沒下班,夫妻倆不能去接孩子,由于自愿交納了500元的托管費,托管到5:40放學,那時夫妻倆基本已到下班時間了,就從單位出發(fā)去學校接孩子回家。像水富縣這樣的學校,中午12時放學,下午孩子在學校托管到5:40放學,既方便了學生家長接送,讓家長放心上班,又讓孩子受益,有了安全學習的地方。
? ? ? ? ? 隨后,記者走訪了縣委、政府機關單位上班的干部職工,下午6時前記者又趕到學校門口采訪家長和學生,了解到四(一)班、四(二)班、五(一)班、五(二)班等班級的學生和家長,有的學生母親在縣委機關上班、父親在縣公安局上班,或在縣水利局上班,學生的父母均屬雙職工家庭,上班期間沒有時間去接送孩子。家長和學生反映學校這樣的托管辦得好,如果交給社會上辦的托管班,他們很不放心。
? ? ? ?托管費自愿交納,據(jù)家長反映,三(二)班有一名學生就沒交納托管費。還有二(三)班某學生,其父母都是個體工商戶,他們靈活確定時間去接送孩子,也沒交納托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