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wǎng)
2019-03-12 11:24◆李云飛
俗話說,天作孽猶可恕,人作孽不可活。人人都知道火災無情,卻不是人人都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大禍臨頭才束手無策,難以逃生。
據(jù)統(tǒng)計,近十年我國住宅火災死亡人數(shù)總量最大,占總數(shù)的76.1%。據(jù)火災原因起數(shù)統(tǒng)計表明:每年由人為原因引起的火災起數(shù)所占比例在60%左右。一些地方每年的火災起數(shù)所占比例還居高不下,已達到了90%以上。這種源于人禍的火災之害,就因不少人的一念之差,疏于防范,才“惹火燒身”,招致滅頂之災,時常以“滅絕人性”的兇殘,燒死所有生命,燒毀一切財產(chǎn)。怪了,火災時刻在發(fā)生,慘狀時刻在出現(xiàn),卻沒“燒醒”更多的人,不得不令人反思。
盡管這種人禍引起的火災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無防范意識。一些人總是說“躲過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的話來麻痹自己和他人,其實呢?這就是典型的唯心的自欺欺人的說辭,這種說辭嚴重沖擊消防意識,以致一些人不知不覺就釀下大禍,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二是被動防范。一些人經(jīng)常強調消防工作,腦子里卻并沒有消防概念,對消防知識一無所知,只是說說應付,并沒當回事;一些人是要我防范才裝模作樣地防范,消防器材根本不會使用,成了擺設,火災來了別說救人,連自己都救不了。三是算小賬丟大賬。一些人吃的用的再貴也舍得,卻舍不得添置消防器材,這就埋下了隱患,才因小失大,葬身火海。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自省自悟才會自覺杜絕人禍火災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