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
2019-11-18 09:5311月13日,彝良縣人民法院巡回審判法庭李鴻梅法官團隊在彝良縣龍安鎮(zhèn)木坪村公開開庭審理原告龍安鎮(zhèn)政府訴被告王某某不送子女上學案。
庭審中,李鴻梅得知,現(xiàn)年13歲的男孩張某友因家庭原因,自2018年11月便輟學回家,前往福建打工。其母原本想讓孩子上學,但張某友不聽勸說。聽說孩子就在庭審現(xiàn)場后,李鴻梅立即宣布休庭,并找到孩子,對其做思想工作。李鴻梅用自己的經歷,向張某友講述讀書的好處,并向張某友講述了她的孩子上學的情況。通過李鴻梅動之以情的疏導,張某友終有悔改,并向她承諾,保證在學校好好讀書。
小孩愿意讀書,原被告很快達成協(xié)議。休庭后,張某友母親立即將他送到龍安中學。
此案公開開庭時,有部分子女輟學還持觀望態(tài)度的家長也參與旁聽,看到不送子女上學會坐上被告席后,立即聯(lián)系扶貧包保干部,表示要送子女讀書。目前,龍安鎮(zhèn)政府已將1名輟學孩子送往學校就讀。
?(通訊員 樂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