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昆明日報
2020-07-20 15:59日前,云南省財政廳發(fā)布消息,截至目前,省財政廳今年已下達自然災害應急救災及生活救助類資金5.13億元,用于云南省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救災財政保障工作。
緊急下達的應急救災資金中,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10000萬元,用于解決城鄉(xiāng)居民用水困難,購買、租賃應急儲水、凈水、供水設備,組織人員保障城鄉(xiāng)居民生活用水;及時分配下?lián)苤醒朕r業(yè)生產和水利救災資金4000萬元、省級抗旱資金11000萬元,用于水利抗旱救災工作;安排省級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經費7630萬元,用于加強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應急體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提升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安排昭通市應急補助資金2000萬元,專項用于巧家縣“5·18”地震災害應急救援、排危除險、次生災害防范、遇難人員家屬撫慰;安排怒江州應急搶險救災資金2000萬元,專項用于“5·25”山洪泥石流災害應急救援和抗災救災工作;籌措下達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經費2700萬元,用于啟動森林消防航空飛機租賃采購工作,保障云南森林火災防滅火需求。
為支持各地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省財政廳與應急部門聯(lián)合上報,經省政府審批同意,及時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6000萬元,安排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省級補助資金2000萬元,重點用于保障去冬今春以來,各地災區(qū)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
針對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省較為嚴峻的自然災害形勢,以及應急救災物資補充采購的實際需求,省財政廳認真落實省政府批示要求,統(tǒng)籌安排資金4000萬元,專項用于省級應急救災儲備物資補充采購,確保云南應急救災物資調得出、用得上。
為加強資金管理,省財政廳在及時分配下達資金的同時,明確要求各地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強資金監(jiān)管,不得將資金用于非受災地區(qū)或受災地區(qū)與自然災害救災救助無關的支出,嚴禁擠占、滯留、挪用,確保專款專用、依法依規(guī)使用。
來源:昆明日報 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