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wǎng)
2020-08-08 14:212019年,江西南昌市一男子將共享單車從樓上扔下,正好砸中樓下過路的一位老人,老人送醫(yī)后不治身亡,該男子受到了法律的嚴(yán)厲制裁。此案例為高空拋物中的典型個例,如此無視公共安全、無視道德和不文明的行為在身邊一幕幕上演。
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規(guī)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縱觀各地高空拋物的一些典型案例: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yán)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同時,高空拋物未找到拋物者的,物業(yè)和整棟樓主也承擔(dān)相應(yīng)的責(zé)任。
如今,拒絕高空拋物不再是一種倡議,而是正式成為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高空拋物、墜物行為不僅是不文明行為,更是違法犯罪行為。拋棄一個小小的蘋果也可能成為殺人的兇器;一個煙灰缸差點讓人成了“植物人”;從40樓飛出的一把菜刀將樓下停放的車輛砸出一個大窟窿;高空墜落的水泥塊奪去了樓下行人的生命。一個玉米棒、一盒牛奶、一個啤酒瓶、一個玩具、一個煙頭、一口痰等,也可能讓樓下的行人遭遇種種不測……
高空拋物害人害己,不是你口中輕描淡寫的扔?xùn)|西或不小心,它扔的是道德素養(yǎng)、文明行為,扔的是責(zé)任,扔的是生命,扔下的東西可能砸碎一個家庭,可能毀掉的是不可重來的生命。不是不知悔改的一句“砸壞了我賠”就可了事。砸到東西可以賠錢,傷了性命可以賠命嗎?高空拋物傷人和致人死亡的案例讓人膽戰(zhàn)心驚,深恐遭遇“禍從天降”的無妄之災(zāi)。高空拋物嚴(yán)重危害公共安全,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造成嚴(yán)重威脅,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律、法規(guī),人人都肆意妄為,違反文明公約,違背道德底線,那么害人者自害,總有一天自己也會成為高空拋物的受害者。
有市民建議,治理高空拋物,要安裝監(jiān)控,找源頭重罰,讓拋物者不敢再拋,然而道德化的宣教勸阻,猶如某些人看不懂詩和抵達(dá)不了遠(yuǎn)方,根本不能有效杜絕,監(jiān)控僅僅是手段罷了,真正要杜絕高空拋物,不僅要提升人們的思想道德意識和文明素質(zhì),還要加大對高空拋物行為的法律懲處力度和曝光力度,讓高空拋物者成為人人唾棄的“過街老鼠”。
高空不能拋物,這是一條不可觸碰的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