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
2020-11-17 15:48為認真貫徹落實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zhàn)”及持續(xù)推進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大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堅持以“防風險 除隱患 遏事故”為工作重點,堅持以“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工作目標,在轄區(qū)開展“撒網式”警力部署,嚴管嚴查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
11月15日,在全省聯(lián)動嚴管嚴查重點交通違法整治統(tǒng)一行動中,大隊城區(qū)中隊按照大隊方案要求,深入轄區(qū)天星鎮(zhèn)開展交通違法整治。15時35分許,城區(qū)中隊在彝岔二級公路K32+200M(花地溝交通安全勸導站)處,查獲一號牌為云CM5510的五菱牌面包車,駕駛人曾某某將車輛后兩排座位全部拆除,拉著12個煤氣罐和1個工業(yè)氧氣瓶。經詢問,駕駛人拉著這些“移動炸彈”在天星集鎮(zhèn)送完貨繼續(xù)前往彝岔二級公路花地溝一修理廠送貨。因這些“移動炸彈”未采用任何保護裝置,全部隨意仍在車里,車輛行駛過程中磕磕碰碰極容易發(fā)生嚴重后果。經查,駕駛人曾某某未取得任何危化品運輸手續(xù),車輛沒有任何危化品運輸資質,并且車輛沒有任何危化品標志標牌。針對這一特殊情況,交警部門當場責令其全部將“移動炸彈”卸載,讓駕駛人聯(lián)系其公司前來處理這批“移動炸彈”。
目前,交警部門按照駕駛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根據(j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二十四)項,駕駛人曾某某擅自改裝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其他違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大關交警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