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
2022-01-01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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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昭通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魯軍的提請: 一、免去潘華的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二、免去黃代本的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免去毛孝田的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四、免去李燕的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五、免去姬洲旋的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六、免去顧正忠的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七、任命孫馨為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