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
2023-01-06 20:57【有事要問】:機動車買賣未及時辦理過戶登記,發(fā)生事故后出賣人應承擔責任嗎?
【身邊案例】:周某向孫某購買了一輛二手車,周某一次性支付孫某購車款后,孫某將車和鑰匙等一并交給周某,但雙方還未及時辦理機動車過戶變更登記。隨后,周某駕駛該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第三人受傷,第三人以孫某系車主為由要求孫某承擔賠償責任。現(xiàn)孫某咨詢其應該承擔責任嗎?
【意衡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本案中孫某依法不應承擔責任。
昭通市司法局 審稿
云南意衡律師事務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