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
2023-01-14 11:31【有事要問】孩子在學校受傷,誰來承擔責任?
【身邊案例】李某7歲的孩子小李就讀于某小學,一天放學鈴聲響起后,小李及同學迫不及待地往教室外沖去,在下樓梯過程中不知被誰推了一下,小李重心不穩(wěn)倒在地上導致骨折。出院后,李某找到學校要求賠償,雙方就應當由誰賠償產生爭議。李某咨詢,誰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意衡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因此,本案中,依法應當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昭通市司法局 審稿
云南意衡律師事務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