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市司法局
2023-01-17 10:10【有事要問】:高空拋物砸中行人,誰來承擔責任?
【身邊案例】:某小區(qū)九樓的葛某周末在家陪孩子玩耍過程中,孩子不慎將玩具從窗戶扔出,正巧砸中路過的行人王某。王某重傷住院后請求賠償,咨詢該要求誰承擔賠償責任?
【意衡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jīng)調(diào)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guī)定情形的發(fā)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因此,本案中應當由葛某承擔賠償責任。
昭通市司法局 審稿
云南意衡律師事務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