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研考舉報電話公布!教育部發(fā)布考前提醒→
讀新聞 2023-12-22 15:43 來源:云南發(fā)布

教育部會同公安部等部門聯(lián)合部署各地開展為嚴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guī)定研究生招生考試為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試題、答案的,應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以代替考試罪定罪處罰。《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明確規(guī)定,考生存在相關考試違紀行為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存在相關考試作弊行為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誠信考試是每名考生應該嚴格遵守的準則和應盡的義務。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要知法守法,誠信應考,用誠信、知識、能力書寫答卷。要遵守考試紀律,不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不心存僥幸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不參與涉考違法犯罪活動;要服從監(jiān)考人員管理,主動接受身份核驗和考試違禁物品檢查;要擦亮眼睛,勿存作弊僥幸心理、勿信“包過”、“內部”、“真題”等不實信息、勿入“助考”騙局。考生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違法等行為,可向省考試院舉報并提供有效線索。如遇詐騙,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教育部和各省(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將開通2024年研考舉報電話,歡迎廣大考生及社會各界人士及時舉報反映有關問題線索。教育部及各省(區(qū)、市)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jù)舉報線索第一時間核查處理,堅決維護風清氣正的研考環(huán)境。云南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咨詢及舉報聯(lián)系方式(12月1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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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微言教育”微信公眾號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審核:單娟 責任編輯:李麗娟
昭通新聞報料:0870-2158276 昭通新聞網(wǎng),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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