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2024-02-01 11:23近日,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最高法要求用心用情辦好關系民心向背的“小案”;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最高檢提出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將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聚焦群眾“急難愁盼”、辦好“關鍵小事”,一開年就擺在了突出位置。
一枝一葉總關情,“小案”里有“大民生”。相較于引人注目、社會關切的“大案”,司法機關接辦的“小案”,通常標的額較小、法律關系簡單。然而,“案小”不代表“事小”。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一場鄰里糾紛的解決,可能就化解了多少年的積怨;一起農(nóng)民工欠薪案的辦理,或許就會讓一家人安心過年,每一件“小案”對牽涉其中的個人與家庭來說都是天大的事。司法機關用心用情用力辦好“小案”,對于當事人來說關乎的是切身利益,對于社會來說關乎的是和諧穩(wěn)定。
群眾打官司是為了解決問題、尋求正義。司法實踐中,有的案子在程序上了結了,但當事人的“心結”卻還沒有解開。法律是有溫度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眾工作。因此,對待“小案”既不能推諉扯皮、程序空轉(zhuǎn),更要避免出現(xiàn)機械司法、就案辦案。辦好“小案”,就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這一面”,懂得群眾語言、熟知群眾訴求,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
“小案”辦得好,人民群眾更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是衡量“小案”辦理效果的“金尺子”。常見多發(fā)、貼近生活的“小案”里有群眾的切身利益,辦好“小案”就要準確把握群眾訴求,讓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實實在在的尊重和保障。司法公開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可信,辦好“小案”就要以公開促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眾訴訟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與監(jiān)督權,在司法過程中加強釋法說理、以案釋法,讓公平正義的實現(xiàn)過程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
“小案”里還蘊含著法治的“大道理”。企業(yè)有什么發(fā)展的煩惱?辦好各類經(jīng)營主體的“小案”,就是在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某類糾紛為何易發(fā)多發(fā)?善于發(fā)現(xiàn)“小案”暴露的漏洞缺陷、解決根源問題,就是在完善社會治理。對于司法機關而言,每一個“小案”的處理,體現(xiàn)的是司法擔當和公信力,傳遞著的是法治的溫度和力量。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就要認認真真、扎扎實實辦好“小案”,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讓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強、更實,讓高質(zhì)量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