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wǎng)
2023-03-26 09:25【有事要問】用人單位什么時候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身邊案例】張某接到某單位的錄用函,其中載明入職報到時間為2022年8月1日,張某收函后,即回復同意。后因張某臨時有事便電話與單位聯(lián)系,并表示要8月5日才能入職報到,單位表示可以,然而張某實際入職報到的時間為8月8日。后張某與該公司產(chǎn)生爭議,張某主張其入職時間為8月1日,單位表示不認可,現(xiàn)單位咨詢以哪個時間為準?
【意衡律師解答】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機制。因此,本案中,該單位與張某建立勞動關系的時間為8月8日。
昭通市司法局 審稿
云南意衡律師事務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