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新聞網
2023-05-19 09:38【有事要問】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怎么算?
【身邊案例】張某于2020年1月入職某廣告公司,雙方簽訂了3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基本工資為每月2500元,加上崗位工資共計每月4000元。張某在職期間,公司未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2021年5月,張某生育,產假期間公司一直按照張某基本工資2500元的標準向其支付工資。請問公司這樣做對嗎?
【意衡律師解答】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法應當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由于公司沒有為張某繳納生育保險費,因此張某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由公司承擔,工資標準應參照她正常出勤的月工資水平。公司在張某產假期間以每月基本工資2500元的標準向其支付產假工資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補足張某產假期間的工資差額。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審稿
云南意衡律師事務所 供稿